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厦门中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宝”)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中宝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厦门中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中宝持有公司股份 26,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6%。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厦门中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比例: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 4,450,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根据上市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7、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厦门中宝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机构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中宝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厦门中宝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厦门中宝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厦门中宝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厦门中宝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