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1年11月24日以现场会议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 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粉女士 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 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详见公司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 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