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2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
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176,93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07*****893 崔金海
2 02*****169 陈浩华
3 02*****684 程宏
4 02*****159 杜先举
5 02*****324 黄文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号
咨询联系人:杜先举、郑晓程
咨询电话:0717-4212111
传真电话:0717-4215989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