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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恒铭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0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该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  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业绩成果及股东权益,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公司治理工作,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相关工作的进展及成果,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毛基业先生、何蔚宏女士、王涛先生、林振铭先生、于国庆先生、徐彩英女士及曹
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期间,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良好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总结了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并向股东大会报送 2024 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开展,具有必要性,未超过经审议的预计交易金额。董事会确认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并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3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荆京平女士、董事荆天平先生、董事夏琛女士、董事陈荆怡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毛基业、何蔚宏、王涛、林振铭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有效、持续、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
(即2024年12月19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有效、持续、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12月19日)。除延长上述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
  4月2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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