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8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智”)计
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及(或)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357%。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宁波瑞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
称 方式 (元/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
集 中 2022年11月
宁 波 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
竞 价 28日至12月 22.23 999,200 0.3355%
瑞 智 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交易 1 日
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合计 999,200 0.3355% /
自 2022 年 9 月 27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宁波瑞智及其一
致行动人张忠良、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0.335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080,000 7.4131% 21,080,800 7.0776%
宁波瑞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80,000 7.4131% 21,080,800 7.07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宁波瑞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企业承诺的股
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企业
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如公司在首发上市后有实施送股、转
增股本或增发股份的,上述股份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
计算),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发上市的发行价。
2、宁波瑞智后续追加的承诺
本企业自愿将持有公司的首发前限售股自原限售届满日(2021年9月26日)
起延长限售期6个月至2022年3月26日,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
派送股票红利等新增的股份亦将遵守上述承诺。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限售期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瑞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宁波瑞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