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5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智”)持有公司股份2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31%。宁波瑞智计划自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及(或)自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57%。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事业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及减持期间: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或)大宗交易。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的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宁波瑞智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57%。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宁波瑞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企业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如公司在首发上市后有实施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的,上述股份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发上市的发行价。
2、宁波瑞智后续追加的承诺
本企业自愿将持有公司的首发前限售股自原限售届满日(2021年9月26日)起延长限售期6个月至2022年3月26日,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等新增的股份亦将遵守上述承诺。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限售期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瑞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宁波瑞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良、控股股东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宁波瑞智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继续监督宁波瑞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所作出的承诺,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