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等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扩大业务运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具体方案为: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发行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4、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5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后确定。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
的投资者l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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