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5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6,190,400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4.58%
的股东张泽学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37%。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264,487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2.42%
的股东郑红炎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37%。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018,294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1.49%
的股东田卫红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65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48%。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616,293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1.20%
的股东崔健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37%。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083,442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0.80%
的股东马页丁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25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1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1、张泽学
2、郑红炎
3、田卫红
4、崔健
5、马页丁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伊戈尔总股本的比例
1、截止本公告日,张泽学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 6,190,400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4.58%。
2、截止本公告日,郑红炎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 3,264,487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2.42%。
3、截至本公告日,田卫红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 2,018,294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1.49%。
4、截至本公告日,崔健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 1,616,293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1.20%。
5、截止本公告日,马页丁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 1,083,442 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0.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股东拟减持股份均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张泽学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37%。
郑红炎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37%。
田卫红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65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48%。
崔健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37%。
马页丁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25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18%。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11.86 元/股。(伊戈尔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 12.41 元/股,2018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2019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股,2020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在贵州英威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公司”)解散清算时中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田卫红、崔健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 履行完毕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田卫红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崔健于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2019年12
田卫红 月25日任
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 期届满离
崔健
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 任,截至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本公告日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离任已满
除前述锁定期外,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六个月,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该承诺已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18 年 6 月 29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履行完
价,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将遵 毕。)
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张泽学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其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伊戈尔增资扩股所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完
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张泽学 履行完毕
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同时,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英威公司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中承诺:所持伊戈尔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
所持伊戈尔股份总数的 40%。英威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英威公司若于其所持伊戈尔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英威
公司持有伊戈尔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伊戈尔提
张泽学
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伊戈尔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郑红炎
公告。英威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
田卫红 履行中
收益将归伊戈尔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伊戈尔所
崔健
有)。”
马页丁
英威公司持有的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英威公司股东决议解散时,英威公司全体股东(王一龙、郑红炎、张泽
学、田卫红、崔健、马页丁)承诺:自英威公司将其持有的伊戈尔股份过户至英
威公司的股东名下后,英威公司的股东将按照各自的持股数量继续严格遵守上述
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伊戈尔所有(所得扣除合理
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伊戈尔所有)。(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张泽学、郑红炎、田卫红、崔健、马页丁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