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12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马页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6,484,882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4.82%
的股东张泽学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600,000股,不超过伊戈
尔总股本的 0.45%。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597,287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2.67%
的股东郑红炎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500,000股,不超过伊戈
尔总股本的 0.37%。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218,436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 0.91%
的股东马页丁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300,000股,不超过伊戈
尔总股本的 0.2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特定
股东张泽学、郑红炎、马页丁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个
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1、张泽学
2、郑红炎
3、马页丁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伊戈尔总股本的比例
1、截止本公告日,张泽学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 6,484,882 股,占伊戈尔总股
本比例 4.82%。
2、截止本公告日,郑红炎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 3,597,287 股,占伊戈尔总股
本比例 2.67%。
3、截止本公告日,马页丁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 1,218,436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0.9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股份来源:股东拟减持股份均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张泽学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60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45%。
郑红炎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37%。
马页丁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
0.22%。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12.06 元/股。(伊戈尔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 12.41 元/股,2018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2019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股)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马页丁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在贵州英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英威公司”)解散清算时中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张泽学承诺:其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伊戈尔增资扩股所获得的新增股份,
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张泽学 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同时, 履行完毕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英威公司在招股书中承诺:所持伊戈尔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
不超过所持伊戈尔股份总数的 40%。英威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英威公司若于其所持伊戈尔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英威公司
持有伊戈尔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伊戈尔提交减持
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伊戈尔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英
威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伊
张泽学
戈尔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伊戈尔所有)。”
郑红炎 履行中
马页丁
英威公司持有的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英威公司股东决议解散时,英威公司全体股东(王一龙、郑红炎、张泽学、
田卫红、崔健、马页丁)承诺:自英威公司将其持有的伊戈尔股份过户至英威公司
的股东名下后,英威公司的股东将按照各自的持股数量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
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伊戈尔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
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伊戈尔所有)。(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
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张泽学、郑红炎、马页丁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