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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22 深市 伊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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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版,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 号)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41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12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

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2月20日(T日),其中,网

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12月22日(T+2

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2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2、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3、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次发行价格12.41元对应的2016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8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2017年12月15日(T-3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1.39倍。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36,229.5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2.41元/股,

发行新股3,3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0,953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4,723.5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6,229.50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2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伊戈尔”,股票代码为“00292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3,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不

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9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2月15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41元/股。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12月20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

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6、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2.41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8、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12.41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

间为2017年12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在参与网上申购时,投资者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2月2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10、认购缴款重要事项

    (1)2017年12月2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2)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2月22日(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日日终,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否则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12、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六、中止发行情况”。

    13、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刊登于2017年12月12日(T-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伊戈尔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