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增资人民币 1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山东圣世达向其全资子公司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世达爆破”)增资;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奥博”)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 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76,270,197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5,584,196.6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55,501.9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4,928,694.72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 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材料,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
下:
投资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净额(万元)
1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2,057.68 32,057.68 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
有限公司
2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 15,208.91 15,208.91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责任公司
3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 24,291.83 21,226.28 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
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信息有限公司
合计 71,558.42 68,492.87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拟对相关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东圣世达作为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拟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对山东圣世达进行增资,增资价格根据山东圣世达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
2、圣世达爆破作为募投项目“爆破工程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对山东圣世达进行增资,增资价格根据山东圣世达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用于山东圣世达对圣世达爆破增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3、北京金奥博作为募投项目“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万元对北京金奥博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本次增资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864114291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延义
成立日期:2000 年 03 月 13 日
住所:淄博博山区南博山镇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山东圣世达 99.8131%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持有山东圣世达 99.8795%股权(最终以工商变更为准)。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圣世达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26,249.41 万元,
净资产 19,175.87 万元,营业收入 17,803.56 万元,净利润 1,536.62 万元。
2、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693135652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隋湘滨
成立日期:2009 年 08 月 07 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井峪村北 500 米
注册资本:1,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道路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均持有圣世达爆破 100%
股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圣世达爆破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2,562.29 万元,
净资产 1,499.46 万元,营业收入 2,482.43 万元,净利润 215.7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XUET6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金刚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08 日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弘安路 85 号院 2 号楼 2 层 208 室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维修计算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产品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北京金奥博 100%股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金奥博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1.03 万元,净
资产-0.09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0.09 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及上述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可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