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82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64 元,本次公司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32,906.28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 3,68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24.86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17SZA20621 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329,062,8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6,814,207.5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2,248,592.4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307,057,292.24
减:购买理财产品 2,866,000,000.00
加: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 2,866,000,000.00
加: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收益 13,603,697.3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05,002.45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00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 备注
余额
深圳市金奥博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高新 4000027219200538571 128,904,592.45 0.00 已注销
园南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高新4000027219200538172 0.00 已注销
安徽金奥博化工 园南区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马鞍山汇通支 223013719161000002 0.00 已注销
行
深圳市金奥博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宝安 606612272 40,143,000.00 0.00 已注销
支行
深圳市金奥博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79210078801300000124 78,075,400.00 0.00 已注销
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科技园支行
深圳市金奥博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高新园支 755903023210106 45,125,600.00 0.00 已注销
行
合计 292,248,592.45 0.00
注: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将拟使用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
公司实施对应项目。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安徽金奥
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
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10 日和 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一)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12,946.47 万元,该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672.68 万元,该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9.8131%股权的部分收购款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121.41 万元,该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本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908.47 万元,该募投项目主要系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本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经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互联网综
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和“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变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为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9.8131%股权的部分收购款项。此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及 2020 年 3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
35,822,485.63 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8SZA20024
号),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款项已于 2018 年 2 月14 日置换完成。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
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
15,107,551.29 元,其中已完成置换人民币 15,107,551.29 元,经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已完成置换。
(四)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