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3,0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0,896,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2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増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本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79,200,000 70.05% 47,520,000 126,720,000 70.0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860,000 29.95% 20,316,000 54,176,000 29.95%
总股本 113,060,000 100.00% 67,836,000 180,896,000 100.00%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仅为公司测算结果,最终以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0,896,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3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
咨询联系人:周一玲、喻芳
咨询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号码:0755-86567053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