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33,802,773 股,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进行测算,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 46,760,554 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有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33,400,396 股(含本数),即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调整的情况
公司根据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9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4 日)的
公司总股本 167,001,981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67,001,98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33,802,773 股。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按照最新总股本进行测算,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公司总股本×20%=233,802,773 股×20%=46,760,554 股。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