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 “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 7,3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93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并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
(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本次发行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9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T+2 日)08:30-16:00,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
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
通知。
根据《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
红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2 楼主持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
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0136、2636、5136、7636
末“6”位数 172583、 297583、 422583、 547583、 672583、 797583、 922583、 047583
末“7”位数 4342023、6842023、9342023、1842023
末“8”位数
49902527、 69902527、 89902527、 09902527、 29902527、 98751283、
48751283
末“9”位数 055548857、295982893、100742165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
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31,580 个,每个中签
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
发行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