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89
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46.6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 27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26,523.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7,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 613.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386.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 20,405.23 20,000.00 项目代码:
项目 2101-330282-07-02-377915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194.00 3,000.00 项目代码:
2101-330282-07-02-28004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4,000.00 4,000.00 -
行贷款
合 计 27,599.23 27,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27,000.00 万元,扣除承
销费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 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6,523.00 万元。本次发行需支付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63.39 万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3,517.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拟置换金额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20,405.23 3,186.98 15.62 3,186.98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194.00 330.58 10.35 330.58
合 计 23,599.23 3,517.56 14.91 3,517.56
截止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税)总额 29.05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29.0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他发行费用明细 金额(含税) 金额(不含税) 自筹资金实际支付 拟置换金额
金额(不含税)
律师费用 42.40 40.00 - -
会计师费用 70.00 66.04 - -
评级机构费用 25.00 23.58 23.58 23.58
信息披露费、登记 35.80 33.77 5.47 5.47
费、手续费等
合 计 173.20 163.39 29.05 29.05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3,546.61 万元,具体如下:
1、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3,517.56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拟置换金额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20,405.23 3,186.98 15.62 3,186.98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194.00 330.58 10.35 330.58
合 计 23,599.23 3,517.56 14.91 3,517.56
2、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29.05 万元,具
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他发行费用明细 金额(含税) 金额(不含税) 自筹资金实际支付金 拟置换金额
额(不含税)
律师费用 42.40 40.00 - -
会计师费用 70.00 66.04 - -
评级机构费用 25.00 23.58 23.58 23.58
信息披露费、登记费、 35.80 33.77 5.47 5.47
手续费等
合 计 173.20 163.39 29.05 29.0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926 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546.61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46.61 万元。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46.61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