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海斌 张海波 段浩然 王佳才
彭威洋 何永辉 闫康平 李双海
陈振华
全体监事签名:
陈明福 刘蕾 曾韬
除董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1
释义......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3
三、本次发行概要...... 5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2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2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24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4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6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1
一、备查文件...... 31
二、查询地点...... 31
三、查询时间...... 31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川恒股份 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股票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信永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izhou Chanhen Chemical Corporation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川恒股份
股票代码 002895
注册资本 50,178.024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海斌
董事会秘书 李建
公司住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02741140019K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anphos.com
联系电话 0854-2441118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
(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酸二氢钙、磷酸氢
钙、磷酸二氢钾、磷酸二氢钠、磷酸一铵、聚磷酸铵、酸式重
过磷酸钙、磷酸脲、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掺混肥料(BB 肥)、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化肥、硫酸、磷
经营范围 酸、土壤调理剂、水质调理剂(改水剂)、磷石膏及其制品、
氟硅酸、氟硅酸钠、磷酸铁、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的生产销
售;提供农化服务;饲料添加剂类、肥料类产品的购销;磷矿
石、碳酸钙、硫磺、液氨、盐酸、煤、纯碱、元明粉、石灰、
双氧水(不含危险化学品)、硝酸、氢氧化钠(液碱)、五金交
电、零配件购销;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磷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磷矿石的开采与销售
磷化工产品包括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磷酸、磷酸铁及少量
主要产品 的掺混肥、水溶肥等,其中磷酸二氢钙为饲料级,磷酸一铵主
要为消防用,少量为肥料用;发行人开采磷矿石首先满足磷化
工生产所需,部分富余磷矿石对外销售。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2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披露本次发行股票预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2 年 9 月 29 日,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
订并披露本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经发行人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并披露本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并披
露本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于 2023 年 5 月 7 日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并减少募投项目数量,修订并披露本次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2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议案。
2、2023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延长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1、2023 年 5 月 17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 年 6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缴款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23CDAA1B0432 号),截止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5 时止,国信证券共
收到发行对象汇入国信证券为川恒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660,100,000.00 元。
2023 年 12 月 20 日,国信证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人保荐费和承销费后
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
和 2023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3CDAA1B0433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止,川恒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40,25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6.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 660,100,000.00 元(大写:陆亿陆仟零壹拾万元整),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6,982,075.47 元(不含税)、律师费用及会计师费用 2,520,754.7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50,597,169.81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40,25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609,849,000.00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025 万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 4,025 万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