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17 ]9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42.01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4,02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7,20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14.94万元。
截止2017年7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440.33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投入进度
总额 金额 状态日期
部分变更) 总额 (%)
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 否 68,896.28 73641.39 73641.39 100.00% -
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 否 2,968.66 2,968.66 2594.05 87.38% 2021年8月1日
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 是 4,950.00 204.89 204.89 100.00% 项目终止
合计 76,814.94 76,814.94 76,44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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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项目可行性是发生重大变化
1 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 2021年8月1日 2022年12月31日 否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拟投入募集资金2968.66万元,该项目由于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设备的采购及研发中试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项目实际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延缓,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8月1日。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建设进度存在滞后,目前正在抓紧推进该项目后续工作,落实设备购置及调试、研发中试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该募投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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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期该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绿茵生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