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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6 深市 沃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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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沃特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予以修订,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 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 立 董 事 的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时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已经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促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顺利推进,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有效期限由“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调整为“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其余事项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 立 董 事 的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时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董事会议审议的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变更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
四路万科云城三期 C 区九栋 B 座 3101 房(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01 房)。鉴于
上述住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最终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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