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0-06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6:00 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深圳市金龙羽工业园 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
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郑康俊先生委托董事李四喜先生出席),监事 3 人及高管 4 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郑永汉董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选举郑永汉董事为公司董事长,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郑永汉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永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选举如下董事会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其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郑永汉先生、彭松先生、谷仕湘先生组成,其中郑永汉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郑永汉先生、彭松先生、丁海芳女士组成,其中丁海
芳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永汉先生、丁海芳女士、彭松先生组成,其中彭松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郑永汉先生、谷仕湘先生、丁海芳女士组成,其中丁海芳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郑永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夏斓先生、陆枝才先生、冯波先生、郑焕然先生、熊忠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周勇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选的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吉杏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吉杏丹的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夏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夏斓的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 288 号金龙羽工业园
电话:0755-28475155
传真:0755-28475155
邮箱:xl@szjly.com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魏焱中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为保持公司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其他上市公司、行业现状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以下原则发放:
1、总经理年薪为 50-80 万元;
2、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为 35-65 万元;
3、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其他职务时,按照孰高原则领取薪酬。
董事郑永汉、郑焕然、陆枝才、夏斓因本议案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
附件简历:
1、郑永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东北财经大
学 EMBA。2003 年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销
售部副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
理,2009 年至 2012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郑永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郑永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持股 5%以上股东郑会杰、股东郑美银和郑凤兰为伯侄关系,与董事、副总经理郑焕然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永汉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夏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本科学历,工业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师。1992 年至 2001 年历任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投资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2001 年至 2004 年任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04 年
至 2005 年任上海吉昊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5 年至 2011 年任深圳市赛
格达声(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深圳市新业典当公司总经理,2011年下半年任珠海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1 年底加入公司前身任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格致实验室有限公司董事。
夏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夏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 股,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斓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3、陆枝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大专学历,电气绝缘与电缆专业,高级技师。1999 年至 2006 年 4月历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质检部经理,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 1 月至 2014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陆枝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陆枝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 股,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枝才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4、郑焕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东北财经大
学 EMBA。2003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
公司采购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销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郑焕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郑焕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持股 5%以上股东郑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