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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传艺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邹伟民先生、于树发先生、徐壮先生、杨锦刚先生、李静女士、李爱芹女士 6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余新平先生、梁国正先生、姜磊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余新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余新平先生、梁国正先生、姜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出具了审查意见,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审核意见》和《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伟民先生:董事长,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5 月至 1999 年 8 月,担任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厂长;2003 年 4 月至今,担任苏州顺达电塑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苏州市泰凯
服饰有限公司)监事;2006 年 12 月至 2012 年 5 月,担任昆山传艺塑胶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苏州市嘉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已注销)监事;200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953,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573%,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835,000 股,通过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18,792 股。邹伟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存在重要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的行为,邹伟民先生于 2022 年 9 月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并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于 2023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及邹伟民先生高度重视,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整改,认真学习了《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邹伟民先生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制定并实施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同时公司将不断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建立践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除此之外,邹伟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于树发先生:197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10 月至 2004 年 2 月,担任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业务员;2005 年 1 月
至 2017 年 7 月,担任群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QA 课长;2017 年 7 月至今,
担任公司 PCI 运营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树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树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 91892 部队装备部参谋;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苏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
任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营销总监;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担任
长江证券苏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3 月担任公司投资部经
理;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存在重要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的行为,徐壮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但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锦刚先生:198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2011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工作,担任审计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8 月,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工作,担任审计高级经理;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担任
公司财务副总;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锦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锦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静女士: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9 月至 2009 年 5 月,担任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专案经理;
2009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品质部部长;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行销处专案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6,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0.0746%。李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静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爱芹女士: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2 年 2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常熟精元电脑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群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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