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江
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全部当选。经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通知各董事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邹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邹伟民、李静、梁国正(独立董事),其中邹伟民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姜磊(独立董事)、梁国正(独立董事)、徐壮,其
中姜磊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成员:余新平(独立董事)、姜磊(独立董事)、于树发,其中余新平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梁国正(独立董事)、余新平(独立董事)、李静,其中梁国正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请邹伟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壮先生、杨锦刚先生、李静女士、邹嘉逸先生、康书文先生、张清先生、顾金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传 真:0514-85086128
电子邮箱:tsssb01@transimage.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锦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长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戴长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传 真:0514-85086128
电子邮箱:tsssb01@transimage.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琴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涉及的选举、聘任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邹伟民先生:董事长,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5 月至 1999 年 8 月,担任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厂长;2003 年 4 月至今,担任苏州顺达电塑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苏州市泰凯
服饰有限公司)监事;2006 年 12 月至 2012 年 5 月,担任昆山传艺塑胶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苏州市嘉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已注销)监事;200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953,79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0.7573%,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835,000 股,通过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18,792 股。邹伟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存在重要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的行为,邹伟民先生于 2022 年 9 月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并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于 2023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及邹伟民先生高度重视,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整改,认真学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邹伟民先生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制定并实施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同时公司将不断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建立践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除此之外,邹伟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 91892 部队装备部参谋;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苏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
任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营销总监;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担任
长江证券苏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3 月担任公司投资部经
理;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 年 12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存在重要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的行为,徐壮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但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锦刚先生:198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2011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工作,担任审计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8 月,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工作,担任审计高级经理;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担任
公司财务副总;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12 月担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锦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锦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静女士: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9 月至 2009 年 5 月,担任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专案经理;
2009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品质部部长;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行销处专案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6,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0.0746%。李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静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