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6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06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217,104.0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850,895.96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3 月 2 日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7]第 ZI1007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31,201,24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19.2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50,189.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1,149,809.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3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0,815,169.69 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目”支出
20,025,932.6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60,841,102.29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26,161.39 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0 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306,305,192.58 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 134,705,193.39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1,599,999.19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06,305,192.58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38,601,030.90 元(含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本金余额为 15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北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
全资子公司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协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由中信证券承接。2020 年 10 月 30 日、11 月 10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天津
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北支行 2011026929200055203 14,760.94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421485 - 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430026 293,154.19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421364 18,246.26 活期
合 计 326,161.39
注: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 396000100100421485 的
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将募集资金转入实施主体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开立
的兴业银行中山分行-账号为 396000100100430026 的募集资金专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8110901012901248133 420,000,000.00 138,076,071.76 活期
山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15000106066920 171,599,999.05 524,959.14 活期
山分行营业部
合 计 591,599,999.05 138,601,030.90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 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4,585.09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2.5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329.5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84.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44%
是否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