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6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皮诺 JLC1,期权代码:037780。
2、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49.59 万份,行权价格为 26.89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 3 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
为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
至 2020 年 7 月 9 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49.59 万份,行权价格为 26.89 元/股。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皮诺 JLC1,期权代码:037780。
2、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份)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量比例 比例
1 黄霞 董事 21,600 30.00% 0.0139%
管国华 董事会秘书、 21,600 30.00% 0.0139%
2 副总经理
3 罗晓雄 财务总监 21,600 30.00% 0.0139%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31,100 30.00% 0.2775%
4 66 人
合计 495,900 30.00% 0.3192%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本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后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4、本次可行权股票价格为 26.89 元/股。若在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的模式。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相关行权敏感期内行权、短线交易。自主行权启动前,公司、国信证券及激励对象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已充分理解相关行权的合规性要求如何在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具体操作中实现,相关业务控制点有效。
6、行权期限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 3 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
7、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8、禁售期安排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25%;在离任信息申报之日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所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应避免出现短线交易行为,亦即行权后 6 个月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 6 个月内不得行权。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情况与授予公告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7 月 1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同
意确定 2018 年 7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7.7 万
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授权价格为 27.35 元/份。
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87 名调整为 81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57.70 万份调整为 233.1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7.15 元/份。同时结合公
司 2018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18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9.93 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27.15 元/股。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
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81 名调整为 69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 233.10 万份调整为 115.7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6.89 元/份。同时结
合公司 2019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19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9.59 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26.89 元/股。
如上所述,本次激励对象行权人数及数量的调整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与前期公告披露的情况一致。
三、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假如本次可行权股票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