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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53 深市 皮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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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2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9-057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18 年 7 月 1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8年7月1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257.7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授权价格为 27.3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87 名调整为 81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57.70 万份调整为 233.10 万份,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27.15 元/份。同时结合公司 2018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18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9.93 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27.1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末总股本155,341,5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27.35-0.20=27.15 元/份。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鉴于在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 6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4.6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87
名调整为 81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57.70 万份调整为 233.10 万份。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
在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由于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7.15 元/份。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4.60 万份,
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87 名调整为 81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57.70 万份
调整为 233.10 万份。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已获现阶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且调整和注销的原因及方法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注销部分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