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1-09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潍坊滨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借款暨关联交易和追加
确认前次借款交易为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为满足经营
发展和近期资金需要,拟向潍坊滨桥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潍坊滨桥”)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6%(实际借款额及利息率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由于今年 2 月份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对去年 9 月底与潍坊滨桥发生的 3,000 万借款行为进行关联交易的追加确认。
(二)关联关系概述
潍坊滨桥为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潍坊滨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借款暨关联交易和追加确认前次借款交易为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红刚先生、孙华山先生、张俊涛先生、尹风华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潍坊滨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泰祥街 5618 号滨城基金大厦 1204 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潍坊执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出资额:260000 万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17-03-01 至 2032-02-29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科技创新项目、文化旅游项目、健康养老社区项目进行投资;承办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管理运营,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潍坊滨桥系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潍坊滨桥总资产: 402,999.54 万元。净资产: 251,434.42
万元,营业收入:4,699.75 万元;净利润:1,079.77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潍坊滨桥总资产:313,465.40 万元。净资产: 248,053.66
万元,营业收入:8,811.39 万元;净利润:6,619.23 万元。(未经审计)
10、潍坊滨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向潍坊滨桥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 6%(实
际借款额及利息率、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借款用途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近期资金需要,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潍坊滨桥本次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与潍坊滨桥的除 2020 年 9 月底发生的 3000 万借款外,无其它关联
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经认真审核讨论后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潍坊滨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提供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 6%(实际借款额及利息率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后提交 2021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