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1-099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郴州功田电子陶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功田电子公司”)在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 万元,不收取担保费用。
根据公司经营与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拟新增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刘潭爱先生为功田电子公司本次在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 1,000 万元担保总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功田电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具体视功田电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上担保有效期自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法人,刘潭爱先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为功田电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邵红刚先生、孙华山先生、张俊涛先生、尹风华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 1
1、名称: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 213 号
4、法定代表人:邵红刚
5、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17 日
7、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施工、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水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滨城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10、滨城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 2
1、姓名:刘潭爱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关联关系:刘潭爱先生持有公司 9,039,4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41%,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之规定,刘潭爱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与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滨城投资、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拟为功田电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功田电子公司、滨城投资、刘潭爱先生以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更好的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控股股东滨城投资、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滨城投资、刘潭爱先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中标潍坊公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潍坊公信系滨城投资控股子公司)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智慧校园配套项目,中标金额为 12,481,890 元;
2、滨城投资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38,000 万元;
3、公司向滨城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4、公司向滨城投资间接控制的潍坊滨桥投资中心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 6%(实际借款额及利息率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5、公司与刘潭爱先生控制的郴州高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租金共计 346 万余元。
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刘潭爱先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认真审核讨论后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已将控股股东滨城投资、持股 5%以上股东拟为全资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高
斯贝尔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本事项过程中,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控股股东滨城投资、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