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已将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高斯贝尔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本事项过程中,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职振春 张晓朋 荆伟华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