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6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股票 31,526,33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6.01
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19,999,999.36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786,679.75 元,募集资金净额 798,213,319.61 元。
截止 2020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799,690,304.97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45,956,609.48 元;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53,733,695.49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4,153,644.29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
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
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51073965520 179,499,999.36 -
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337170100100396891 220,000,000.00 -
中信银行深圳福强支行 8110301012700544401 400,000,000.00 -
浦发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79280078801900001281 -
中信银行深圳福强支行 811030103700553458 -
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41974201871 -
合 计 799,499,999.36 -
实施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监管账户。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止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实际 置换金额
资金投资额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 60,000.00 24,595.66 24,595.66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595.6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260 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向全资子赣州同兴达提
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 6亿元向赣州同兴达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募投资金实施方式变更发表同意意见。
除上述外,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变更的情形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 2021 年 10 月29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 104,500,000.00 元尚未按时归
还,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819,999,999.36 元的 12.7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资金146,200,000.00元,剩余83,800,000.00
元(占募集资金总额 10.22%)已陆续至 2022 年 4 月 2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户。公司存在超过十二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5 条的规定。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延期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30,000,000.00元的部分剩余资金 104,500,000.00 元,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陆续至 2022 年 4 月 2 日之前全部
归还完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对本次延期归还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821.3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15.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969.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