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0-10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达”)于 2020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31,526,33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6.0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819,999,999.3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786,679.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98,213,319.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5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 68,403.00 60,000.00
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2,000.00
合计 90,403.00 82,000.00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390 元,募集
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649,499,609.37 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补流概述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收益测算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000.5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
3、补流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对资金需求较大。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会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公司将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2.3 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亿元(含本数),可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同兴达本次使用不超过 2.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