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13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陈铁坚先生、甘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电源线等消费电子产品,其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并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公司与雅达罗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保障雅达罗定与华为终端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同意向华为终端出具保证书,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 2000 万元。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开展,有助于双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
运营等多个领域更深入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