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一)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向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机器人”)增资,同日中设机器人及其股东与公司签署了《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鉴于中设机器人近期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及未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支持中设机器人进入资本市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审核部门
关于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的审核政策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执行《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股东特殊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等法律
文书并处理相关手续。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投资方: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现有股东:除中设机器人及投资方外的其他各方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补充协议》由各方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签订。
(一)鉴于:
1、各方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签订了《增资协议》,同意中设机器人注册资本
由 6,666.6673 万元增加至 7,373.73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707.0707 万元由公司
以人民币 7,000 万元的增资价款认购。
2、上述《增资协议》约定了投资方享有回购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股东特殊权利。鉴于中设机器人近期拟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及未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审核部门关于挂牌、上市的审核政策要求,各方现同意终止执行《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股东特殊权利。
(二)经各方友好协商,同意《增资协议》中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全部终止,并视为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自始无效。
(三)本协议签署日后,《增资协议》中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不再具有约束力,投资任何一方无权依据该等条款向其他方提出相关权利主张或要求,亦不得依据该等条款的约定向其他方提起相关诉讼、仲裁、投诉、申诉、请求、债务、损害、赔偿、费用和其他任何主张。
(四)本协议签署日后,协议各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设机器人现行公司章程的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五)各方确认,《增资协议》中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后,《增资协议》中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继续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直至协议按照约定解除或终止之日。
(六)各方确认,各方之间除《增资协议》外无其他关于股东特殊权利的协议或安排。
(七)中设机器人在申请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或后续申请 IPO 上市过程
中,如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所认为《增资协议》中其他条款的约定不符合届时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或 IPO 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届时审核要求的,投资方同意按照前述法律法规规定或审核要求,对该等条款进行终止或调整。
(八)本协议经各方于文首签署日(2023 年 8 月 28 日)签署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对于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的调整系基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审核部门关于挂牌、上市的审核政策要求,有利于中设机器人符合申请挂牌、上市的规范要求和促进其良性发展,不会使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