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亚数控”)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备创新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已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8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6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600,000,000.00 元,扣除与
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081,727.4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93,918,272.57 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存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17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备创新 35,000.00 35,000.00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 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件自动 12,000.00 12,000.00
化生产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60,000.00 60,000.00
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备创新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并可结项。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利息收入扣除 募集资金预计节余
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净额 A 金额 B 手续费后净额 金额 D=A-B+C
C (注 1、注 2)
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备 35,000.00 28,317.33
创新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件 12,000.00 59,391.83 12,293.86 717.79 6,498.43
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60,000.00 59,391.83 53,611.19 717.79 6,498.43
注 1:该金额包含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专户资金划转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 2:该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对项目进行合理的规划。在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上,公司在采购过程中,优先选用国内供应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多方比价,控制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的建设成本。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备创新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设备及软件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最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质保金将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备创新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备创新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弘亚数控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弘亚数控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