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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5

裕同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 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届董事会拟提名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中庆先生、刘宗柳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邓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公司已将独立董事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名)

  王华君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高级经营师。1993 年至 1995 年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龙成纸品厂历任业务员、业务主管;1996 年至 2009 年担任深圳市裕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历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吴兰兰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同济大学 MBA。1993 年至 1995 年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龙成纸品厂从事业务工作;1996 年至
2009 年担任深圳市裕同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02 年 1 月至 2006 年 3 月担任本公
司执行董事;2002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担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刘中庆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事业四处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许昌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历任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宜宾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东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海口市裕同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20 年 6 月至今
担任本公司董事。

  刘宗柳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74 年 1979 年任江西吉安新圩镇信用社、乡办企业、农业大队负责人;
1983 年至 1988 年任江西省商业学校教研室主任;1991 年至 2015 年任厦门烟草
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调研员;1994 年至 1999 年任厦门鑫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贵州黔南打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2 年至今任厦门大学硕士生导师;2007 年创办厦门胜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至今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至今任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至今任厦门市会计学会会长;
2019 年至今任云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创立并担任厦门真券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厦门毫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中庆先生、刘宗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2,595,000 股(占总股本 60.46%),刘中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560 股(占总股本 0.02%),刘宗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3 名)

  王利婕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1993 年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印刷工程学院,ISO/TC130 注册专家、美国G7 印刷标准化认证专家、美国 Press SIGN 印刷标准化认证专家、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书刊印刷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包装联合会防伪溯源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粤港澳大湾区物联网联盟理事、广东省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深圳市高端印刷标准化创新联盟主任、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深圳市防伪溯源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防伪溯源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市专家库专家、深圳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深圳市低碳联盟专家成员、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文体教育与公共服务组
专家成员。1984 年 7 月-1998 年 2 月,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印刷工程学院先后任印
刷工程专业助教、讲师、副教授、包装与色彩教研室主任;1998 年-1998 年任深圳市希望印务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1998 年-2018 年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任副教授、教授,历任印刷技术专业主任、印刷传播系常务副主任、媒体与传播学院
常务副院长、传播工程学院院长等;2018 年-2019 年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传播工程学院教授;2019 年-2021 年 7 月,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印刷与包装标准化技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教授。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及深圳高端印刷标准化创新联盟主任。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宇恩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吴宇恩先生 2005-2014 年在清华大学获得本科及博士学位,2013 年获得清华大学特等奖学金,2015 年获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017 年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专项青年项目资助并任首席,2017 年获得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资助,2018年获得中国化学会纳米化学新锐奖,2019 年获得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2020年获得霍英东青年教师奖,专注于单原子、团簇催化剂的理性设计及精细调控,并将其应用于新能源、催化领域小分子“化学键”的精准活化,以及一些新材料的研究。2015 年来,吴宇恩先生以通讯作者(含共同)身份在国际主流期刊发表
学术论文 100 余篇,近 5 年内,论文总引用超 20,000 余次,2020-2022 年入选科
睿唯安高被引科学家。目前还担任期刊 Science Bulletin 副主编,Science ChinaMaterials 编委,Small Methods 客座编辑(单原子催化专刊),无机化学学报青
年编委。Chemical Research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青年编委。

  邓赟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中级会计师,2004 年-2008 年任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账主管、财务分析和税务筹划主管、内审主管、业务系统财务管理,2009 年-2017 年任深圳市中安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审计主管,2017年-2018 年任深圳市浩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8 年-2019 年任深圳市行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兼财务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前述独立董事未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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