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宇轩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李宇轩先生的母亲何芸女士于 2021 年 7 月19日至2021年7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何芸女士的个人
证券交易账户在二级市场交易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股) (元/股) (元)
2021 年 7 月 卖出 1,500 29.917 44,875.00
19 日
2021 年 7 月 买入 1,000 27.479 27,479.00
28 日
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 2,438 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短线
买入股份-买入价格*短线买入股份=29.917 元/股*1000 股-27.479 元/股
*1000 股=2,438 元)
何芸女士上述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芸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4,000 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李宇轩先生及其母亲何芸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经核查,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何芸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李宇轩先生事先并不知晓此次交易,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何芸女士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李宇轩先生的意见,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李宇轩先生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李宇轩先生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亲属进行宣导教育,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据此规定,本次短线交易所获盈利 2,438 元已上交公司。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李宇轩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