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陈春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陈春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55-23348796
传真:0755-23348796
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 1 栋 2-36、37、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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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30 日
附件:
陈春莉女士简历
陈春莉,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04
年 11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会计、证券事务助理。已于 2014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春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