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0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1、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9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27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2019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27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于2019年11月1日将《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4、2019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和回复,并于2019年12月30日将上述《告知函》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自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决定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此次终止并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各方面因素的审慎决策。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基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3)同意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