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8日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刘兵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
3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首次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决议有效期为十二个月;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年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相关决
议,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3月15日。鉴于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根据目
前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工作进度,公司拟将上述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相关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