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胶囊”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88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6年10月1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10月1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主承销商对初步询价的拟申购总量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序,如高于某一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小于10%,且包含该价格及以上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大于等于10%,则该价格为临界价格,高于临界价格对应的申购量将全部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10%。当临界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数量可不再剔除,此时此处最高报价的比例可以低于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10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0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本次发行价格13.88元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2016年10月10日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4.69倍。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为26,367.9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3.88元、发行新股2,1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77.96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3,710.0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67.96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黄山胶囊”,申购代码为“002817”,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67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即1,300.2万股;网上发行初始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即866.8万股。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10月10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8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初步询价期间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5,438,50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4,182.82倍。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6年10月13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3.88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16年10月1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10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6年10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6年10月17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0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