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9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姜曙光先生、余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11月1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姜曙光先生、余忠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持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份数量 本比例 股份数量 件股份数量
姜曙光 副总经理 29,544,160 3.34% 22,158,120 7,386,040
董事、副总经理、
余忠 9,843,200 1.11% 7,382,400 2,460,800
董事会秘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数量及比例:
姜曙光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34%,且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15%。
余忠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46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8%,且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姜曙光先生和余忠先生将对减持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姜曙光先生、余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姜曙光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余忠先生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曙光先生、余忠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姜曙光先生、余忠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姜曙光先生、余忠先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姜曙光先生、余忠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