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
个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6 日、11 月 2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通讯等问询方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拟签署<“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与台儿庄区政府签署《“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事项,需在公司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协议是否能够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项目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事项,各签署方虽然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此外,还存在因合同各方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产品价格的波动亦会影响合同的履行。若合同顺利履行,考虑交货时间可能跨年度的影响,预计将主要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数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近期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相关业务进展情况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