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履约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政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若合同顺利履行,考虑交货时间可能跨年度的影响,预计将主要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数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鹏辉能源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向丰元锂能采购磷酸铁锂及镍钴锰酸锂(镍 5 系、高镍 8 系)产品,
总合同金额约 8 亿元人民币。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6811355L
3、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4、注册资本:41898.997000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 号
6、成立日期:2001 年 01 月 18 日
7、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灯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锂
离子电池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转让服务;电器辅
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能源管理服
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镍氢电池制造;光电
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
电子产品零售;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
汽车充电模块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充电桩制造;太阳能
发电站建设;太阳能发电站投资;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
口。
(二)最近三年公司与鹏辉能源发生的类似交易情况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 月-10 月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 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 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
(万元) 收入的比例 (万元) 收入的比例 (万元) 务收入的
比例
鹏辉能源 8,764.14 42.57% 756.42 5.75% 7375.30 18.16%
(三)关联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鹏辉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
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鹏辉能源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鹏辉能源作为上市公司,
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方式
甲方在协议时间 2021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1 日期限内,采购乙方磷
酸铁锂及镍钴锰酸锂(镍 5 系、高镍 8 系)产品,总合同金额约 8 亿元人民币。
每月执行数量依甲、乙双方后续签订的《采购订单》或《产品购销合同》为
准。
2、产品规格
(1)产品规格书以后续合作过程中双方相关部门和授权人签字确认的为准。
(2)产品生产中若涉及到甲方的标识、字样、LOGO、标签、物料编码等都应由甲方预先书面许可,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严格执行。
3、关于价格
(1)本协议规格的价格特指双方后续以《采购订单》或《产品购销合同》中经双方确认具体的价格。
(2)价格保密:乙方价格只能报给甲方供应商采购部相关负责人员,严禁向其他部门报价。同时乙方不得将此价格透漏给任何第三方。
4、预测
(1)需求预测:甲方每 2 周向乙方发出采购周期之内的订单,以便于乙方准备物料及安排发货,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协议执行期间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且满足不可抗力声明的规定,一方可通过有效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变更及撤销已生效订单。
(3)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甲方对乙方产品需求增加或减少,甲方需与乙方协商后增加或减少生效订单。
5、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为正本,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在双方正式签署后即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合同顺利履行,考虑交货时间可能跨年度的影响,预计将主要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数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以上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3、近年来,公司在保持传统优势产业草酸化工业务的同时,重点战略转型发展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本合作协议是交易双方更深一步的合作,进一步巩固和证明了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落实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五、风险提示
上述《合作协议》的各签署方虽然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此外,还存在因合同各方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产品价格的波动亦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