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已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故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98,134.25元,公司2024年1-9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390,790.59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7,721,839.07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1,360,787.33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预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二、2024 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分红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 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决策程序
1、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2024 年具体的中期(半年报或三季报)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故,本次分红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分红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