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项洪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交易日内,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4,64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0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项洪伟先生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6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5%;且自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累计达到 1%。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项洪伟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嵩山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24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洪汇新材 股票代码 00280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20.9.24 17 0.16
A 股 2021.5.20-2021.5.26 56.9104 0.53
A 股 2022.9.28 63.5 0.45
合 计 - 137.4104 1.1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57.32 54.06 7454.9325 53.16
项洪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 1,179.57 10.89 7454.9325 53.1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77.75 43.17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项洪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
2020-023)、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1-027)、2022 年 9 月 23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8)。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108,346,500 股变更为 108,336,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码:2021-037)。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注销已回购社会公众股 465,000 股,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8,336,000 股变更为 107,871,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4)。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107,871,000 股变更为 140,232,300 股。项洪伟的持
股数量相应的由 57,834,096 股变更为 75,184,325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0)。
项洪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
计划一致,前述 3 次减持数量分别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前述 2 次减
持计划已履行完毕,第 3 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如上述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项洪伟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项洪伟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项洪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洪伟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