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5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马天元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码:2022-040),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107,871,00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0股后的107,8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8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871,000股变更为140,232,300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2-006),公司原总经理马天元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8,12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份比例(107,871,000 股)0.03%。(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马天元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股份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马天元 2022.3.7 集中竞价 26.81 8,000 0.01
合计 - 8,000 0.01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2,500 0.10 135,850 0.10
马天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 28,125 0.03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375 0.08 135,850 0.10
注:1、马天元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于2022年6月28日辞去公司经理(总经理)兼法定代 表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马天元先生担任公司顾问。
2、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及股权激励限售股。
3、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是基于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前的股数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 股份是基于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后现有股数计算。
4、如上表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马天元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
承诺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马天元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马
天元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马天元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