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码:2022-04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孙凌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码:2022-040),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107,871,00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0股后的107,8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8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871,000股变更为140,232,300股。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2-009),公司总工程师孙凌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74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份比例(107,871,000股)0.0081%。(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由于权益分派,孙凌女士的持股数量发生了变动,其可减持数量作相应的调 整,孙凌女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47股调整为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71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40,232,300股)的0.0081%。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 2022-043),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人员提交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截 至2022年6月24日,孙凌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东姓名 减持股份时间 减持方式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
2022.6.23 集中竞价 16.25 7,300 0.0052
孙凌
2022.6.24 集中竞价 17.02 4,071 0.0029
合计 11,371 0.008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987 0.0324 34,112 0.0243
孙凌 其中:无限售条件 8,747 0.0081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240 0.0243 34,112 0.0243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是基于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前的股数计算,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是基于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后现有股数计算。
2、孙凌女士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孙凌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孙凌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孙凌女士出具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