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402.9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82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9.52
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257,04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28,54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50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6]B09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将“年产 6 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 剩余产能的生产线建设周期适当延长,整个项目预计到 2019 年 8 月底前达到可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年产 6 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将“年产 6 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 剩余产能的生产线建设周期适当延长,整个项目建设期计划延长至 2021 年 8 月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拟 截止期末实 专户募集资 投资进度 项目实施
项目 投资金额(1) 际累计投入 金余额 (3)=(2)/ 进展
金额(2) (1)
年产 6 万吨
水性工业涂
料基料—— 19,899.20 12,400.69 9,402.99 62.32% 拟终止
氯乙烯共聚
乳液项目
新材料研发 已完成
中心项目 2,950.80 2,989.02 0.00 101.30%
合计 22,850.00 15,389.71 9,402.99
因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该项目募集
资 金 存 储 专 户(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厚桥支 行,账号:
651001040008534)进行了销户,并将结余资金 622.27 元(利息)转入年产 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账号 84040154740003148)中。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相应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终止“年产 6 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以下
简称“6 万吨项目”),立项审批于 2012 年,该 6 万吨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 30,388.16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9,899.20 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金额 19,899.20 万元,建设期限至 2021 年 8 月,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相关生产设施,氯乙烯共聚乳液涵括三大类产品(3 万吨氯乙烯-醋酸乙烯-丙烯酸丁酯、2万吨氯乙烯-丙烯酸丁酯-有机硅、1万吨氯乙烯-丙烯酸丁酯-环氧树脂)。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2,400.69 万元,募集资金
投资使用进度为 62.32%,节余募集资金 9,402.99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二)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截至目前,“6 万吨项目”厂房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60677 号,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 49,030.00㎡/房屋建筑面积 11,702.7 ㎡,该不动产权证书已包含研发中心大楼面积 3677.81㎡),该项目中的 2 万吨产能的生产线、配套中试线及公用工程已投入使用并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和竣工环保等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项目于 2018 年 6 月底部分产能投入使用,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水
性产品分别实现营收 1.18 亿元、0.78 亿元、1.15 亿元。
(三)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6 万吨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及环保政策,2017 年国内开始在集装箱用涂料领域全面推广涂料水性化,公司水性产品目前在该领域已连续多年占有较好的市场份额。虽然公司储备了更多品种的水性系列产品的技术,在很多领域的应用也有较大突破,非常看好;但一段时间内受行业政策、下游技术、设备、工艺等影响,其它领域的涂料水性化市场成长处于推广阶段,还需要时间,故该“6万吨项目”剩余产能的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未建设完成。因此,基于当前市场状况及未来一段时期内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
构,故终止该“6 万吨项目”。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若未来上述项目的其他领域水性产品市场规模增加,公司将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论证项目可行性、获取政府审批、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或建设,实现公司业务结构和产品品类布局的优化升级,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
(四)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6 万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402.99 万
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的需要,拟终止“6 万吨项目”,并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终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上述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可以为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四、说明和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说明如下: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事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理,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募集资金投资明细、募集资金专户流水、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对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