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马天元先生、孙凌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1-036),总经理马天元先生、总工程师 孙凌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37,500股、12,663股,即分别不 超过总股本(108,346,500股)的0.03%、0.01%。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提交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日,马天元先生和孙凌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东姓名 减持股份时间 减持方式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
马天元 2021.6.28 集中竞价 32.15 37,500 0.03
孙凌 2021.6.28-2021.6.29 集中竞价 31.71 12,663 0.01
合计 - 50,163 0.04
注:1、马天元先生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孙凌女士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及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2、本减持计划发布时公司总股本为108,346,500股,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0,500股;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346,500股变更为108,336,000
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0,000 0.14 112,500 0.10
其中:无限售条件 37,500 0.03 0 0
马天元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500 0.10 112,500 0.10
合计持有股份 47,650 0.04 34,987 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663 0.01 0 0
孙凌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987 0.03 34,987 0.03
注:1、如上表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马天元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及股权激励限售股;孙凌女士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本减持计划发布时公司总股本为108,346,500股,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500股;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346,500股变更为108,336,0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马天元先生、孙凌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