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王丽华及一致行动人李燕昆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备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
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原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王丽华(王丽华与股东李燕昆系母女关系,系一致行动人)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480,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 日,王丽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 2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35%,并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近日公司收到王丽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王丽华自披露前述减持计划以来,累计减持 1,333,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09%,且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时间 减持方式 (元/股) (股) 份比例(%)
2020.6.1-2020.6.3 集中竞价 21.42 253,000 0.2335
2020.6.18 大宗交易 19.04 250,000 0.2307
2020.6.22 集中竞价 21.60 600 0.0006
王丽华 2020.6.22 大宗交易 19.14 400,000 0.3692
2020.6.23 集中竞价 21.36 80,000 0.0738
2020.6.23 大宗交易 19.19 350,000 0.3230
小计 - 1,333,600 1.2309
王丽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 1,333,600 1.2309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35,000 2.6166 1,501,400 1.3857
其中:无限售条件
王丽华 股份 2,835,000 2.6166 1,501,400 1.38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835,000 2.6166 2,835,000 2.6166
其中:无限售条件
李燕昆 股份 2,835,000 2.6166 2,835,000 2.61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670,000 5.2332 4,336,400 4.0023
王丽华及 其中:无限售条件
其一致行 股份 5,670,000 5.2332 4,336,400 4.0023
动人合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王丽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王丽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王丽华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有关承诺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王丽华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王丽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