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8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公司副总经理孙建军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5%(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69%),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孙建军先生的《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孙建军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该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副总经理孙建军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孙建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孙建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